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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最大绑架案终审判决 四歹徒最高被判11年
2014-10-21 16:14:00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王群 孟久皓 聂冬梅
2013年12月,郓城县破获了一起特大绑架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踩点”三个多月后,绑架了一名女姓及其9岁的儿子,并向其家人索要500万元现金。近日,菏泽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据悉,这是菏泽十余年来涉案赎金最大的绑架案。

  大众网菏泽10月21日讯(通讯员 王群 孟久皓 见习记者 聂冬梅)2013年12月,郓城县破获了一起特大绑架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踩点”三个多月后,绑架了一名女姓及其9岁的儿子,并向其家人索要500万元现金。近日,菏泽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据悉,这是菏泽十余年来涉案赎金最大的绑架案。

  犯罪预备:巧遇“有钱人”

  2012年春天,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受害人薛某经营的公司内安装消防管道期间,发现薛某开着一辆凯迪拉克,就感觉他很有钱。2013年,王某又在大街上碰巧遇见了开凯迪拉克的薛某,就留下了印象。

  2013年9月,王某和吴某、黄某等人在郓城一宾馆相聚时,感觉身上都正缺钱,王某就提议从薛某身上弄几个钱花。

  据介绍,为了顺利实施绑架,王某四人在薛某家附近进行了三个多月的踩点、跟踪,逐渐掌握了受害人一家的生活轨迹。得知受害女主人每天开车接孩子放学的时间后,四人感觉“下手”的时机已经成熟。

  犯罪实施:四人入室用棉被包裹母子抢车逃离

  2013年23日17时许,受害人张某接放学的儿子回到家,儿子开始写作业。因家里的房门如不特别锁死,在外面就能打开,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四人便携带胶带、尖刀等作案工具窜至受害人家中。

  随后,四名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手段将张某及其儿子用胶带封嘴、捆绑、并用棉被包裹后,绑架到张某的现代轿车上,开车逃离现场。

  遂即,四人兵分两路:一路由王某某、吴某负责看管人质;另一路由黄某、王某驾驶受害人的现代轿车前往嘉祥一处停车场,并负责电话联系薛某,令其三日内准备500万元现金赎人,并威胁如报警将杀害人质。

    警方介入 :7小时解救人质

    当日17时40分许,郓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并抽调精干警力立即投入案件侦查工作。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根据车辆行走路线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藏身地点。24时许,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工作。

    抓捕中,丧心病狂的绑匪负隅顽抗,驾驶作案车辆猛烈碰撞办案车辆。办案民警紧追不舍,绑匪起步驾车逃离一百米处被办案民警所驾驶的车辆夹击逼停。绑匪自知穷途末路,再次心怀侥幸趁着夜色弃车逃窜。此时车内的两名人质被安全解救,六名民警负伤,三辆警车被撞变形。

    庄严审判:四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郓城法院一审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手持凶器采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分别判处四被告人九至十一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四被告人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等待他们的将是自由的剥夺与漫长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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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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