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7日讯(记者 李亚)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4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15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山东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涉及菏泽3件,分别为:
1、菏泽市郓城县黄堆集乡党委书记孙晓晨违规使用公车。郓城县纪委决定给予孙晓晨党内警告处分。
2、菏泽市牡丹区环保局党组成员赵家旺、信访投诉中心主任田丰安、监测站副站长刘国立、监测站办公室主任姜连重、万福环保所所长万彦彬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牡丹区纪委给予赵家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牡丹区环保局给予田丰安、刘国立、姜连重、万彦彬行政警告处分。
3、菏泽市成武县发改局原农业股股长司宗杰收送节礼。成武县纪委决定给予司宗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