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中秋、国庆将至,菏泽市纪委“九条禁令”重申过节纪律,及早打好廉洁过节“预防针”,警醒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严防滋生“节日病”。
“九条禁令”分别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为确保禁令落到实处,菏泽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