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讯(记者 邵建国)10月15日凌晨,一智障男子对市区交警大队公共自行车站点设施“蹂躏”长达俩小时,但由于其患有智障,且家庭贫困,有关部门无法对其处罚。
10月15日下午,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牡丹晚报记者介绍,根据监控资料显示,10月15日凌晨3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市区交警大队公共自行车站点,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他对公共自行车、锁车桩、控制机柜等设施进行了一系列破坏行为。先后猛砸机柜、胡乱旋转车把套、坐在自行车上乱蹬、猛踹自行车……附近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后报了警,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到了派出所。
故意毁坏公共自行车设施,理应受到严惩,但该负责人对此次事件表示了无奈。他对牡丹晚报记者说,由于涉事男子患有智障,公安机关无法对其采取相关严厉措施;另外涉事男子家庭又十分贫困,无力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