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陈某是鄄城县富春乡彭庄村人,没有正当职业,长期在菏泽居住,平时以打点小工维持生计。偶然一次机会,陈某接触到肉鸽代养,于是想通过发展“代养户”好好赚一笔。2015年12月,陈某为自己置身好行头,来到彭庄村。在村里,他吹嘘自己在做菏泽某肉鸽养殖有限公司的销售代表,发了财,现在公司要发展养殖户,提供优质鸽种,不仅易饲养,而且繁殖率高,抗疾病能力强,公司还会根据协议价格进行回收,投入小,收益高。陈某告诉村民如果想做他们公司的养殖户,每户需要缴纳养殖肉鸽品种费、技术培训费等2万元,但是收益会翻十倍。在收取了周某、田某的4万元后,陈某却销声匿迹。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鄄城警方提醒民众,不要轻信“低投入、高收益”的投资,选择投资要理性,在缴纳资金前要实地考察并保留相关交易收据,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