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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4-01-23 09:42: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柏继民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顽强拼搏,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关于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山东省省级预算。
    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柏继民代表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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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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