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山东新闻

侵占公款16余万元逃至甘肃挖煤 淄博网上逃犯终被抓获

2014-03-18 18:01:00 作者:庄晓娟  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16余万元后,出逃在外以挖煤为生。2014年3月7日,被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一辆由甘肃省兰州市发往新疆乌市的客车上,将网上逃犯李明(化名)抓获。

      大众网淄博3月18日讯(记者 庄晓娟 通讯员 邢墁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16余万元后,出逃在外以挖煤为生。2014年3月7日,被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一辆由甘肃省兰州市发往新疆乌市的客车上,将网上逃犯李明(化名)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明,男,汉族,32岁,初中文化,山东莒县人。因职务侵占案,于2012年4月17日被淄博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列为网上逃犯。

      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李明在淄博某公司担任业务员,具体负责从事该公司在临沂地区的销售、货款回收、欠款追缴工作。经李明联系,他所在的公司与临沂某公司发生业务,临沂公司从李明所在的公司购买货物。

      2010年10月2日至2010年12月18日,临沂公司分多次从李明所在的公司购买货物,共计产生货款人民币49万余元。临沂公司负责人王芳(化名)分多次向该公司转账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随后一段时间,王芳通过多种方式将剩余16万余元货款全部支付给李明,李明领取后却将货款占为己有,后出逃在外以挖煤为生。

      2014年3月7日12时40分许,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的一辆甘肃省兰州市发往新疆乌市的客车上,将涉嫌职务侵占16万余元的上网逃犯李明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明已被刑事拘留。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嵩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