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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药店买奶粉渐成风尚 月销量在2万至3万元

2014-04-10 09:34:00 作者:  来源:济南日报
我市自去年10月份开始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半年时间过去了,目前全市已有300多家药店经营奶粉,实际运行状况如何?

      我市自去年10月份开始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半年时间过去了,目前全市已有300多家药店经营奶粉,实际运行状况如何?

      记者日前从漱玉平民大药房了解到,目前药店在售奶粉涵盖合生元、多美滋、惠氏、美赞臣、雀巢、德国特福芬等6个品牌,月销售额由最初的数千元已突破20万元,可见消费者正在逐步接受药店购买奶粉这一新渠道。

      像管药品一样管奶粉

      1、每罐奶粉入店前都必须出示生产证明材料和批检报告书。

      2、从进货资质审核、查验到仓库存储的温度湿度,都有具体要求。

      3、为保证万无一失,部分试点药店与保险公司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购买人数呈递增趋势

      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经七路的一家药店,店面左侧有一个醒目的粉红区域,上面写着“放心奶粉专区”。“试点以来,进店购买奶粉的人数一直呈递增趋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是奶粉专柜的营养师,“刚开始时一天一罐也卖不出,现在月销量在2万至3万元。”记者看到,这里销售的6种品牌奶粉,适用人群为新生儿到7岁儿童。

      不过在一些药店,奶粉的经营情况仍不乐观。北坦附近一家未设置奶粉专区的药店也在经营奶粉,涵盖5个品牌。“相比超市,药店的奶粉销量不值一提。”该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店的奶粉品种单一,也无法像婴幼儿产品专营店那样搭配童装、玩具等商品。“难以吸引客源,并且奶粉所能产生的利润相比药品和保健品也比较低。”

      对此有药店负责人建议,药店经营奶粉应不仅指导消费,还要指导使用。在许多欧洲国家,奶粉药店有专门药剂师,根据个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荐奶粉,以减少婴儿对奶粉的不良反应,而这样的专业建议在商超内是听不到的,这也就成了药店的优势。

      药店管理更加规范严格

      “我市试行药店均没有任何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姚华告诉记者,试行药店必须专柜销售,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的,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同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也会逐步展开。”

      他表示,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应当购入和销售经监管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和列入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我市将于近期公布获批企业名单。”

      原标题:消费者药店买奶粉渐成风尚 月销量在2万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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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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