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山东新闻

超级电子眼抓拍 违法停车没贴罚单也可能被罚

2014-04-16 09:06:00 作者:  来源:山东商报
在泉城街头停车时,如果停在了禁停的位置,市民总想会不会正巧碰上巡逻的交警给我贴条或拖车呢?忐忑的同时,总不免有些侥幸心理,认为没碰上交警就有可能免去一百元的罚款。现在开始,这种侥幸有可能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一种“超级电子眼”已悄然启用,它将代替巡逻民警,对违法停车进行自动抓拍。也就是说,您在违法停车时,即使没见到“罚单”也有可能已被录入违法系统。而且在有“禁停告知牌”的路段,即使车内有人,被抓拍了也将视为违法停车。

      在自由大街,被抓拍到的违停车辆

      在泉城街头停车时,如果停在了禁停的位置,市民总想会不会正巧碰上巡逻的交警给我贴条或拖车呢?忐忑的同时,总不免有些侥幸心理,认为没碰上交警就有可能免去一百元的罚款。现在开始,这种侥幸有可能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一种“超级电子眼”已悄然启用,它将代替巡逻民警,对违法停车进行自动抓拍。也就是说,您在违法停车时,即使没见到“罚单”也有可能已被录入违法系统。而且在有“禁停告知牌”的路段,即使车内有人,被抓拍了也将视为违法停车。 本版文/图 记者 朱彩玲

      “超级电子眼” 自动巡检到违停车辆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在市中交警大队的指挥中心,位于自由大街的一个摄像头正自动旋转着,监控着路面上的一举一动。当摄像头自动巡检到自由大街经九路路口时,镜头定格在了一辆黑色轿车上,因为此车没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属违法停车。只见监控摄像头自动一点点将镜头拉近,寻找车牌号,然后进行了自动抓拍。拍摄完毕后,摄像头又开始继续巡检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过了几分钟,巡检了一圈的摄像头又转到了这辆违法停车的车辆前,针对这个违法行为,摄像头又进行了一次自动抓拍。“一般情况下,抓拍两三次,就能认定此车在违法停车中,因为每一次拍摄都有时间和参照物,来确定此违法行为。为保障信息的准确,民警还会对信息进行两次人工审核,以准确无误输入违法系统。”市中交警大队民警介绍。

      压实线、逆行、闯红灯等 一样也不放过

      据了解,这种可自主转动寻找违法行为的摄像头是一种新型的“超级电子眼”,目前济南市已在十多个点位进行试点。这种“超级电子眼”不仅能自动抓拍违法停车,逆行、压实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在它的监视下,只要在它的监控范围内,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逃不脱它的“眼睛”,而且这种“超级电子眼”还能检测流量、对交通拥堵进行提醒,对交通事故进行报警等功能。“现在闯红灯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很多,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反禁止标线行驶、违法停车等,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新设置的“超级电子眼”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可实现瞬间多次拍照,将违法行为进行自动定格,然后经过人工两次审核,确保审核无误后,输入到交通违法系统。

      停在“禁停告知”路段 视同“拒绝驶离现场”

      市中交警大队民警介绍,目前济南市共有十多个点位设置了这种“超级电子眼”,其中,市中区设在停车管理示范区内的经九路、经八路以及自由大街。为增加“禁停”的告知,市中交警大队在经八路、经九路以及自由大街上安装了15块禁停标志和“劝离告知牌”,对违停车辆履行告知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在我们设置了‘禁停标志’并设有‘劝离告知牌’的路段,如果还有驾驶人违法停车,即使车内有人,我们也将视同‘拒绝驶离现场’,对电子眼自动抓拍到的行为认定为违法停车,录入违法系统,处以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市中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

      据悉,此项举措在济南市还属首创。

      超级电子眼的外观和传统电子眼区别不大,外层是个保护罩,与

      以往的交通监控设备类似,它的工作原理就是通过镜头对在可视范围内的移动物体进行监测、追踪,根据该物体的形状和速度来分辨它的性质,“而且它的高级并不是因为它仅仅是一个高清设备,最主要的是控制它的电脑后台里有个较为复杂的服务器来管理。”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嵩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