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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与丈夫争吵 狠心母亲弑子后自杀

2014-05-13 22:13:00 作者:马俊骥  来源:大众网
因为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李某产生轻生念头,而担心自己的儿子活着“受罪”,李某竟然先将儿子在浴盆中溺亡,又服毒自杀,后被抢救生还。近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众网济南5月13日讯(记者 马俊骥 通讯员 王群)因为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李某产生轻生念头,而担心自己的儿子活着“受罪”,李某竟然先将儿子在浴盆中溺亡,又服毒自杀,后被抢救生还。近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1月13日19时许,李某因家庭琐事与其丈夫冷某发生争吵并厮打,后冷某离家外出,李某气急之下产生轻生念头,因担心其年幼的儿子冷小某活着“受罪”,遂决定杀死冷小某之后再自杀。同日21时许,李某在其家中将被害人冷小某面部朝下放入装满水的浴盆内,并按住其头部,致冷小某窒息死亡。李某作案后服毒自杀,因被家人发现后及时抢救而未遂。

      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将其儿子冷小某按入浴盆的水中溺死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告人是临时起意杀人,案发后及时告诉家人救治被害人,且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好,因此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遂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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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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