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经过广泛讨论完善后,将于近期正式出台。民营经济一直被看作是山东发展的一个短板,近期出台的民营经济新政有何亮点?
■存在差距 “全国第五”拖了全省经济实力后腿
“截至2013年底,我省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户数和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登记户数均列广东、湖北、江苏、浙江之后,居全国第5位。”省委、省政府7月初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这个数据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广泛讨论。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山东实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97.4万户,其中,实有私营企业75.3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总量的18.9%。
衡量一个地区市场主体的发育程度,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比例也是一个重要标准。参与文件起草和会议筹备的山东省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姜剑超分析,作为市场主体重要成员的私营企业,在山东省整个经济成分中所占比重与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这很能说明问题,山东的综合经济实力全国第三,民营经济发展显然与此不符,可以说是拖了后腿。”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冰表示。
我省《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在7月初的大会上就已经印发,经广泛讨论,25条意见已经渐趋成熟,将于近期正式公布。据一位参与起草的专家透露,“意见”很给力,其中不乏突破性创新性的表述,接下来就要看如何执行落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