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9月30日讯(记者 满倩)9月30日,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2013年,449名民警因公牺牲;改革开放以来,11735名民警为公安事业英勇捐躯。岁月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他们的名字,将永远铭刻在共和国历史丰碑上!
2005年起,民政部多次召开研讨会,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4次征求16个相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十年磨一剑,直到今年的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济南铁路公安特别开展了“铭记英烈精神 共筑强居梦想”的网上纪念烈士活动,推出房崇忠、徐仁胜、李建军等三位齐鲁铁警英烈的生平故事,供世人缅怀与祭奠。
齐鲁铁警英烈:房崇忠
2001年12月22日下午5时05分,青岛铁路公安处明水车站派出所副所长房崇忠接站运转室报称:在明水站东调车作业的货物列车上,有人正在盗窃运输物资!
接警后,房崇忠立即带领民警孙向阳赶往发案现场。到达现场时,4名犯罪嫌疑人已借着暮色四散逃窜。房崇忠在下行线左侧的小路上抓获了两名嫌疑人,孙向阳向东追赶另外二人。这时,上行线青岛至福州的K70次旅客列车、下行线26083次货物列车即将通过此处。正在盘问嫌疑人的房崇忠突然发现,上行线右侧的轨面上有一大包犯罪嫌疑人遗弃的煤炭!此处又是弯道,如果客车撞上煤包,后果不堪设想。危急关头,房崇忠顾不得多想,奋不顾身大跨步冲上前去,奋力将煤包拖出了轨面。就在他排除完险情,全力追捕趁机脱逃的犯罪嫌疑人时,不幸被疾驶而过的26083次货物列车撞击,当场壮烈牺牲。
房崇忠走了,他走得是那么匆忙,来不及告别战友和亲人,带着未竟的事业和难酬的壮志。然而,他的英雄壮举,却在人们心中树起了一座永恒的丰碑。英雄一生短暂,一生清贫,却一生辉煌。
齐鲁铁警英烈:徐仁胜
徐仁胜(1945-1997),男,山东省莱阳市人,1970年参加公安工作,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南铁路公安处泰安车站派出所民警、青岛铁路公安处莱阳车站派出所民警,三级警督警衔。
1997年3月8日凌晨2时52分,正在莱阳车站值勤的徐仁胜在依法执行勤务中遭遇犯罪分子突然袭击,因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终年51岁。
徐仁胜同志一生热爱公安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二十多年的从警生涯中,他兢兢业业,忠心耿耿,为履行公安保卫的神圣职责而竭智尽忠。
齐鲁铁警英烈: 李建军
李建军,男,1960年9月16日出生,山东省长清县人,197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历任济南铁路公安处肥城车站派出所民警、泰安车站派出所民警。
1982年10月18日,接到山东省公安厅《关于通缉杀人劫枪逃犯徐志高、颜兆树的紧急通缉令》后,泰安车站派出所立即进行了部署,民警李建军和苏伟一起,按照领导的布置,负责检查站内停留的货物列车。
10月19日20时50分,1203次货物列车驶进泰安车站后,他们认真进行检查,看到列车机后第11位车厢上有两个人,立即上车盘问,并发现这两个人的体貌特征与通缉的在逃犯相似,当即命令二人下车接受检查。两名罪犯不仅拒不下车,反而进行顽抗。李建军、苏伟同志面对凶恶的罪犯,毫无畏惧,英勇搏斗,两名罪犯看到无法脱身时,便进行垂死挣扎。突然,罪犯徐志高从身边的梨筐内抽出手枪,向李建军、苏伟连开两枪,李建军同志不幸下颌中弹,光荣牺牲,年仅22岁。
1982年底,公安部授予李建军同志一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追认李建军同志为革命烈士,中共济南铁路局委员会追认李建军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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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