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森林城市建设美丽烟台,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山东省烟台市近日出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主题,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努力建设森林城市美丽烟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家森林城市考评指标包括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大体系,40项指标。为了能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山东省烟台市将从六项工程入手,提升城市绿化、景观通道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让市民充分享受森林城市带来的幸福感。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m2以上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市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m2以上。乔木栽植面积占绿地面积的60%以上。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
郊区建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
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要;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
村屯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绿化率达到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到15%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林木绿化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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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红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