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丰雷)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判一起因迷信而发生的“灭门”杀人案,被告人邵振方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邵振方与被害人邵度芳是莘县魏庄镇邵净庄村隔墙邻居,2013年7月两家经协商,由邵振方垒南边院墙,邵度芳垒北边院墙,共同垒起了两家之间的院墙。9月12日,邵振方之子邵明龙与同村一离异女性邵某某结婚。11月1日,邵明龙在家中因琐事上吊自杀,后邵某某离家。对此家庭变故,被告人邵振方通过找人算命,认为均系邵度芳故意垒斜院墙,造成自家风水不好所致,遂产生杀人恶念。
邵振方购买了砍刀和匕首,预谋报复。今年2月25日晚11时许,邵振方携砍刀、匕首潜入邵度芳家中,持砍刀朝在堂屋熟睡的邵度芳头、颈部砍击,遭其反抗后又连续砍击,并用匕首连续捅刺邵度芳,邵度芳之妻赵秀香惊醒后将邵度芳拉进西屋,被告人邵振方又追入屋内,持砍刀砍击、匕首捅刺赵秀香头部、颈部、胸部。邵度芳的两个儿子醒后哭喊,被告人邵振方持砍刀砍击、匕首捅刺,致四人当场死亡。2月26日13时许,莘县公安民警在邹平县魏桥镇将邵振方抓获。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邵振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邵振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被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误工损失共计98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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