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0月12日电(记者娄辰)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决定,削减80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涉及投资审批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这是近年来山东第五次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削减342项目。
据了解,此次削减审批事项,山东按照国务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部署要求,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清理,除1项因工作需要须按程序改为行政许可外,山东自行设定的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设定依据和实施程序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审批事项也进行了整合优化。
在削减的80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27项(1项需修订相关法规后公布)、下放36项(2项需修订相关法规后公布)、整合优化减少17项;涉及行政许可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1项;涉及投资审批26项、占33%,生产经营活动审批29项、占36%,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11项、占14%,社会管理领域14项、占17%。
据介绍,山东下一步将出台《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权力下放后加强监督,探索权力规范化运行。目前,山东已确定了教育厅、交通厅、质监局和淄博、潍坊两市开展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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