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2112100热线讯 老家在外地的郑某在滨州认识了女子张某,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郑某每月都给张某几千元“零花钱”。但近来,郑某发现张某在他之外还有男人,便拒绝给张某“零花钱”。10月31日,两人为此大吵起来。
今年40多岁的郑某老家在云南,已婚并育有孩子。多年前郑某来到滨州做生意,由于善于经营,几年下来,生意做得有声有色。2013年5月份,通过微信摇一摇郑某摇到了张某。几经联系,今年30岁且未婚的张某与郑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今年9月中旬,张某开始与别的男人交往。起初,郑某不作理会,默许张某的行为。时间一长,张某便当着郑某的面给别的男人打电话发短信,这让郑某感到不快。9月份,郑某便没给张某“零花钱”。张某找到郑某讨要,郑某表示“看今后表现”。
10月31日晚,张某在同居屋内与郑某大吵起来,感觉自己受了很大委屈,并将屋内部分生活用品摔烂。郑某劝阻无果便报了警。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两人行为不端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和社会影响。两人都冷静下来,表示会和平解决矛盾并分手。
□晚报记者 张宝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