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青岛讯 青岛市教育局日前通报了10月份查处的一非法教学点情况,其中5名在职教师因从事有偿家教受到处分。
10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青岛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市南软件园4号楼的一个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检查中,培训机构人员不予配合,阻挠查处工作,甚至发生肢体冲撞。经查,市南软件园4号楼6楼教学点系私立青岛东方艺术专修学校增设的教学点,4楼教学点未经核准,属非法教学点;同时发现有在职老师在此机构中从事教学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青岛市教育局等单位经研究作处理决定:取缔市南软件园4号楼4楼非法教学点,责令私立青岛东方艺术专修学校撤销市南软件园4号楼6楼教学点,并妥善处理好参训学生等后续工作;私立青岛东方艺术专修学校疏于内部管理,对教学点的办学行为失查失控,被确定为2014年年检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该培训机构任课的青岛二中教师朱某某和高某某分别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对青岛二中教师张某某、青岛三十九中教师刘某某和青岛五十三中教师吕某某分别给予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