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左某酒后驾驶睡在车中,交警拍打半天车窗才将其叫醒;准备进行抽血检测时,左某借口上厕所越窗逃跑,攀过大门夺路而逃。不过这些均被监控拍了下来,即使未进行抽血检测,左某仍然按照醉酒驾驶被处罚。
2014年12月30日21:50左右,天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市民举报:在二环北路与济泺路路口的东口有一辆车牌号为鲁QW12XX的小型轿车停在快车道上,驾驶员呼呼大睡,十分危险。天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度附近巡逻民警前往查看原因。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车司机依然呼呼大睡,民警多次拍打驾驶室玻璃,驾驶员一脸茫然地将玻璃摇了下来,民警闻到车内有一股浓烈的酒味,怀疑该司机涉嫌饮酒后驾驶车辆,民警立即汇报指挥中心,并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吹气测试。
在警车上,驾驶员左某承认自己喝了两瓶啤酒,在路口等红灯时不知怎么就睡着了。在中队民警对左某进行吹气测试时,左某并不配合,经过民警多次劝说,左某终于进行了吹气测试,测试值为10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左某带回大队进行抽血,在抽血过程中,左某借机上厕所,越窗逃跑,攀过大门夺路而逃。但是令左某没想到的是,他的所作所为全部被监控拍了下来,并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左某的吹气值也将会作为其醉酒驾驶的法律依据。
2015年1月29日下午,左某迫于压力来天桥大队投案自首。按照相关法律,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但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