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心如)8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提出,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而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已经开推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办证人可直接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办理的新身份证,也可选择速递直接邮寄到指定地点。
按政策要求,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适用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办证时需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按规定,为申请人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不增加额外费用。对申请人提供材料与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办证人领取身份证时,可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对群众急需用证自愿选择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也可以选择速递直接邮寄给本人,邮递部门按规定收取投递费,公安机关不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