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岗社区居委会张贴的简陋提示招牌。
8日,市民王先生停放在滨河南路的轿车,被黄岗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以“此处属村集体用地、禁止停车”为由上锁。该居委会工作人员要求小王交300元的罚款,然后为其开锁。
滨河南路停车被锁民警调解才开走车
小王告诉记者,8日上午,自己去小清河附近游玩,将车停放在了滨河南路北新桥附近。一个小时后,小王开车时却发现:车的左前轮被锁上了一把黄色的车轮锁,“附近没有收费停车的标识牌,即便收费,也不至于锁车吧”。经询问,小王得知,自己的车是被黄岗社区居委会治安办公室锁上的。随后,小王便找到200米远的黄岗社区治安办公室,要求工作人员为其开锁。“对方跟我说此处禁止停车,违规停车必须交300块钱的罚款。”小王说。
“我停车时,并没有工作人员来提醒,附近也没有禁止停车的标识牌啊。”小王称,自己本以为只需交上所欠停车费便可就此了事,却没想到居委会工作人员狮子大开口。“他们是不是有意为之?而且各个态度强硬,一个劲儿地说,不交钱就不开锁。”无奈之下,小王拨打了110。最后在药山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王才得以把车开走,“没交罚款,民警要求他们开锁时,那伙人非常不情愿。”
收钱人称路归村里罚款通过村民投票
9日,记者来到滨河南路北新桥一带。在小王车被锁的位置—— —北新桥往西200米处,记者并未发现任何“停车罚款”的醒目标识语。沿着滨河南路往东走,在72路公交车“田黄路西口”公交站牌处,记者终于发现在路边一棵小树上挂着一块“禁止停车、违者罚款”的纸牌,落款为“居治保”。“居治保”便是黄岗社区治安办公室,其位于该纸牌的马路对面。对于锁车一事,黄岗社区治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该路段属于黄岗村自主管理,“因车位有限,我们小区附近的路段都禁止外来车辆停放,违者罚款300元”。
对于是否有权罚款,该工作人员称:该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外来车辆停放,占用我们的土地,我们有权对其收费罚款”。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罚款一事已通过黄岗村民集体投票,“我们依据是《农村组织法》,我们会给被罚款人开票,罚款也上交村委会”。
据悉,黄岗社区居委会属于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管辖。对于锁车收费一事,药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黄岗社区居委会属于旧村改造,虽有“居委会”之名但却是村民自治的模式,“黄岗居委会的干部都是由黄岗村民自选,各项事务也都由村民自治,办事处对其有指导权但并没有直接管理权,这件事还是需要与该村村委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