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家住胶州胶东街道朱家屯村的刘老汉,因为多年前将房子赠给儿子,眼下老房子拆迁有一笔不菲的补偿款,儿子离婚后重新组建了一个家庭,担心拆迁补偿款不留给小孙子,老汉便以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儿子刘某诉至胶州法院,要求撤销其对刘某赠与房屋的行为。近日,胶州法院承办法官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刘老汉分得30%的补偿款,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我要起诉我的儿子,他对我和小孙子一点都没有尽到赡养和抚养义务。”7月29日,胶州法院接到胶东办事处村民刘老汉的诉状。据刘老汉介绍,2014年6月,他将其所有的农村房屋赠与儿子刘某,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刘某有过一次婚姻,并与前妻生育一个儿子,现在又重新组成了家庭,并有了一个女儿,刘老汉一直带着孙子生活。平常刘老汉住在村里,儿子不在本村居住,基本不怎么照看他和小孙子,这让老人对儿子的意见很大。
“我要把以前留给儿子的老房子要回了,把拆迁补偿款留给我的小孙子。”刘老汉说,现在4间正屋和3间厢房在儿子的名下,因青岛新机场建设面临着拆迁,这几间房子能补偿近百万元,他希望拆迁补偿款能留一部分给自己的孙子,也就是刘某的儿子。刘老汉担心儿子拿到拆迁补偿款后不分给孙子,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法院,以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要求法院撤销其对刘某赠与房屋的行为,为自己的孙子争房子。
胶州法院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对刘老汉和刘某进行了背对背的调解,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最终刘老汉、刘某达成庭外和解。刘老汉为小孙子争取到了30%的拆迁款,随后双方到拆迁指挥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刘老汉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马丙政 王汉峰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