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确定11月2日至4日开展2015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评议活动。
活动期间,市几套班子领导将带队对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新上工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项目落地开工情况、投产达产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各县(市)区、高新区工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发展以及今后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行现场察看、检查评议。
督查评议活动采取先到各县(市)区和高新区现场察看,再集中召开总结评议会的形式进行。每个县(市)区、高新区现场察看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格限定进入与离开的时间节点和线路节点,从进入辖区内开始计时。如果遇到超时情况,将终止剩余考察活动,转入下一个县(市)区的察看活动。
对所察看的项目,以“看新不看旧、看大不看小、看特不看平”为基本原则,主要评价其是否属新项目、大项目和有特色的项目。其中,不符合环评标准的不看、有违法违规记录的项目不看、尚未落地开工的项目不看、住宅房地产项目不看。按照实现没有水分的增长的要求,所察看项目和数据必须客观、真实、准确。
现场察看结束后,召开总结评议大会,由参加现场察看人员对各县(市)区、高新区综合打分。评价内容包括:全年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兼顾今后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根据“看新不看旧”的要求,评价新增项目数量及发展态势;根据“看大不看小”要求,评价新增项目规模及对所在县(市)区的贡献;根据“看特不看平”的要求,评价新增项目的特色及经济社会效益。参评人员在横向比较各县(市)区、高新区的基础上,对以上四项评价内容客观评定等级。考核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济南市重点工作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