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立医院西院的急诊楼门前有醒目的“交通事故绿色通道”标志,伤者被送到这里后直接进行检查、医治
目前,济南市开展这项活动比较好的医疗机构只有3家:省立医院西院、济南市立五院、山东省手足外科医院
大众网济南11月16日讯(记者 贺辉)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和家属不用再急着筹钱救治,前72小时的医疗费用可挂账垫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在济南实施近一年来,已经有66起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受益,共垫付139万余元。目前,省立医院西院、济南市立五院、山东省手足外科医院等三家医院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交警部门呼吁更多的医疗机构积极加入。
52岁的周女士躺在省立医院西院区的病房里,虽然病痛还没消失但她仍高兴的告诉大众网记者:“医护人员对我太好了,得到了及时救治,经济上还没有压力,到现在还在用药治疗。”11月10号上午10点左右,周女士骑电动车走到黄冈路上时,被一辆出租车突然在后面追尾,她从电动车上摔倒下来,头撞到了路牙石上昏了过去。
周女士醒来时,已经躺在了省立医院西院的病房里,医护人员告诉她,根据济南市交通事故救助制度,前72小时的救治、用药费用均可以由救助基金垫付,事后由事故责任方偿还。“之前没听说过,来了之后我才知道。这样不仅得到了及时救治,经济上还没有压力。”
据了解,周女士已经是今年1月1日济南市开始实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以来,第66起事故中得到资金垫付的伤者了。目前,这66起事故共垫付139万元,其中仅槐荫区就有36起事故中的42名伤者得到了救助基金的垫付,共垫付近50万元。
省立西院骨科护士长李凤玲介绍说,他们收治了交通事故伤者后,会直接走绿色通道采取相应检查措施,如需立即手术的将会被推入手术室治疗。病人入院后72小时内不收任何费用,这样可以使病人得到最大限度的救治,不必受事故责任异议的影响。目前,省立医院已经收治了45起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共挂账110余万元。
“救助基金是临时垫付救济,不是救助。”济南交警支队救助基金管理处处长段培营说,是为了及时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垫付。结案时,应按照责任界定有事故责任人偿还费用。肇事逃逸的,破案后由责任人偿还。
根据《山东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三种情况下前72小时医疗费用可先行垫付:车主缴纳交强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向医院缴纳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之外的差额部分有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车主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垫付前72小时全部抢救费用;肇事驾驶员逃逸的,垫付前72小时全部抢救费用。大部分机动车事故都在垫付范围之内。
大众网记者从济南交警支队救助基金管理处获悉,目前济南市的垫付基金账户余额有1000多万。段培营坦言,这项活动在济南开展时间不长,社会知情率还比较低,另外医院观念存在问题,要么怕麻烦,要么误认为垫付政策不好执行。因此,目前开展这项活动比较好的医疗机构只有3家,分别是省立医院西院、济南市立五院、山东省手足外科医院(民营)。
“交通事故紧急救助是一项由交警、医疗、保险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各部门环环相扣,任何一个部门不履行职责,救助基金就没法运作。”段培营说,济南交警支队呼吁更多的医疗机构能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加入到这项活动中来。
交通事故救助金10个月仅垫付139万余 三种情形可申请
今年1月1日起运行的济南道路交通基金,对外开放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向救助基金寻求帮助。近日,济南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处公布了前10个月运行情况,希望这笔“救命钱”可以让更多市民知晓,在需要时得到救助。据悉,自救助基金运行以来,涉及申请救助基金案件66起,垫付救助基金139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