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网讯 26岁小伙宋某利用一根撬棍,在高区丹东路、火炬路一带的小超市、公寓流窜作案16起,窃取现金、手机、首饰等大量财物,偷窃过程中,他连泡面、火腿肠、苹果等吃的也不放过。1月29日,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8月3日,在高区火炬路附近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的刘先生,早上开门时被眼前一幕惊呆了:收款机的抽屉被撬开,里面钱都没了,大约有3000余元,此外还有几包香烟也被偷走。接警后,高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同时对一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侦查,这些案件多在高区丹东路、火炬路等处的小超市、公寓内发生,初步研判犯罪嫌疑人可能是一人,作案工具是一条撬棍,作案时间多为凌晨,且用帽子、口罩有意遮掩面部特征,作案目标以现金为主,随手盗窃其他生活用品,如香烟、泡面、火腿肠等。
由于对方是流窜作案,且有一定反侦查经验,警方进行了大量摸排走访工作,于去年12月底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最终在高区一家小旅馆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抓获。
宋某2009年初来我市打工,先后在多家电子厂、服装厂工作过。宋某到案后向警方交代,自失业后他囊中羞涩,于是使用撬棍多次撬锁入户盗窃。1月29日,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高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曲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