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29日讯(记者 张媛媛)方便读者借还图书,菏泽市图书馆定于明、后两天开展“让图书回家”逾期还书免责活动。活动期间,所有逾期图书,不论延误时间长短,均可在所借窗口免滞纳金归还,归还全部逾期图书后,即可继续正常借阅图书。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共有约7200册图书逾期未还。
市图书馆年外借48万册次图书 约7200册逾期未还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市图书馆会不定期开展“让图书回家”逾期免责活动,本次“让图书回家”逾期免责活动则是今年首次开展。
菏泽市图书馆副馆长张伟胜介绍,市图书馆不仅收藏有丰富的图书报刊,还拥有大量的数字资源和相关的服务设施,自免费开放以来,共藏纸质图书近50万册,电子图书50万册,市民可凭读者证最多外借3册图书,借书期限30天,每册可再续借30天,超过这个借书期限未及时归还的图书,则成为逾期未还图书。
张伟胜说,随着图书的大量外借,目前有部分图书长期滞留或已“落户”在个别读者手中,虽然不会影响图书馆的正常运营,但影响了其他读者对这些书籍的借阅,据市图书馆统计显示,目前约有7200册图书在读者手中逾期未还。读者证内若有逾期未还图书,读者将无法凭此证再借其他图书,归还所有逾期图书后,即可继续正常借阅图书。
据市图书馆2015年年终统计结果显示,去年一年市图书馆接待读者约100万人次,图书外借达到48万册次(图书借还95万册次),阅览读者42万人次,市图书馆已累计办理4.5万张读者证。
图书逾期原因多样 公共资源不应“私占”
张伟胜告诉大众网记者,图书馆的职能不只是收藏和保存图书,更重要的是让图书流动起来,让大众公用和共享,但逾期图书却违背了图书馆的共享和流动精神。“据图书馆调查结果显示,出现图书逾期未还现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有的读者是爱书心切,市面上难以买到的书从图书馆内借走后就不愿归还了,“我们也很理解读者的这种心情,但是图书馆的书毕竟是公共资源,不能个人占有,不归还就意味着别的读者读不到这本书了。”
另外,借阅书籍丢失也是一个原因,按照图书馆管理规定,如果读者将借阅书籍丢失,读者可自行购置一本相同的书补给图书馆,或者按照丢失书籍定价的2倍价格进行赔偿。
也有读者是忘记了自己曾经借过书,等发现时,借书时间已经过去很久,“这么长时间不还书了,估计要罚款(滞纳金)很多了,大不了不去借了。”担心“罚款”太多不去还,也是很多逾期不还者的心态。不过据张伟胜介绍,“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借此约束读者及时归还图书,所以图书收取馆滞纳金比较人性化,按照图书馆规定,图书逾期不还,每本每天罚金0.1元,10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