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公积金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扮演着重要的杠杆角色,连续降利率、下调首付额、降低贷款门槛……继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不足一周,山东济南住房公积金又迎来利好政策,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可贷额度将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测算标准也将进一步放宽要求。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政策调整是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而进行调整的。也是为了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的资金需求。
调整的首项内容就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将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其中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将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将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其中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将由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
此外,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测算标准。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即将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月收入的50%提高至不得超过月收入的60%。比如,市民李先生月收入6000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按照以前的规定,每月还贷额度不得超过3000元,调整后不得超过3600元。
这两项调整内容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对以上调整内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反馈至电子邮箱jinangjj@163. com。截止日期为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