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山东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创新创业教育基本普及;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山东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推动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上述目标。
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尽快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在山东大学,有个“三段式”创业指导模式特别受学生欢迎,即创业认知指导、创业准备指导、创业孵化指导。其中,最受学生青睐的是创业孵化指导——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后进行一系列指导,主要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开立银行验资户、办理地税国税等等,非常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然而放眼我国多数高校,创业指导还处于启蒙阶段,注重基础知识传授而忽视个性化指导和实践。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2016年起,各高校均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到2017年,全省基本建立起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应对实战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创业有导师、发展有政策、提升有资金”,这种立体式孵化模式为山大学子打通了一条内接外引的创业之路——对内,学校面向全体在校生广募英才,打破学院、学科和年级界限,鼓励组成互补性的创业团队;对外,积极争取孵化政策,建立与相关政策部门、投融资机构等的长效合作机制。
经验表明,大学生创业创新,孵化器的作用不容忽视。为此,意见提出,从2016年起,要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办公及厂房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园,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或独立投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支持符合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手续,并对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指导。
意见还提出加快推进学分制改革。2020年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和大部分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学校要支持其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2016年年底前,各高校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研发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另外,“十三五”期间,将在全省高校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省级开放式资源共享的大型实验教学中心、10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很关键。意见提出,2016年,组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完善高校教师培训体系,从2016年起,每年培训300名以上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教师;高校要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并积极选派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培训。从2016年起,每年选拔认定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