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济南住房公积金大厅办理业务。(资料片) 齐鲁壹点 记者 王媛 摄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14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公积金缴存一直执行最高比例不超12%,符合最新规定。不过为缴存基数和企业缴存意愿等问题,在济南,去年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仅为145元,相差甚大。
月入10万,公积金也不能超4436元
对于规范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我省一名长期研究公积金政策的业内人士说,山东公积金缴存一直实行“限高保低”,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最高不超过各12%。在这个区间范围内,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缴存比例。“我们一直按规范严格执行,每年都会有检查,国务院的新规对我省影响不大。”
以济南为例,在最高、最低比例的规范下,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工资水平调整最高、最低缴存额度。以2015年为例,济南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为145元。从最高缴存额来看,2015年度济南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8483元,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按18483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月工资未超过18483元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职工和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的规定,2015年度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为2218元,单位为2218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436元。
“也就是说,有了最高上限的要求,即便是每个月的工资有10万,公积金最高也不能超过4436元。”该负责人说,12%是最高的缴存比例,从我省的综合情况来看,像一些相对垄断的行业、金融证券、效益较好的国有大型企业等,可以达到12%的最高缴存比例,且都在区间范围内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