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一假期山东高速公路53处事故快处点
记者从山东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五一假期山东省将在高速公路设53处事故快处点。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撤离,交警不再到现场勘查,当事人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现场,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及二次事故。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处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双方驾驶人应立即122报警,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可就近到交警设立的事故快处点,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办理理赔手续。
根据快处规定,五一假期高速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属于强制要求,如果适用快速处理规定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以下几种情形不适用快速处理,发生事故后需要立即报警: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五是一方逃逸的;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