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菏泽3月31日讯(见习记者 安超群)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新闻发布会获悉,菏泽居民生活用水将征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40元/方,随综合水价一并收取。
这次阶梯水价改革后,各阶梯到户综合水价将由各阶梯基本水价加污水处理费0.90元/方、水资源费0.40元/方构成,即第一阶梯价格3.00元/方,第二阶梯价格3.85元/方,第三阶梯价格6.40元/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0.15元/方确定,综合水价为3.15元/方。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2日,菏泽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菏泽城区居民生活用气、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方案,并确定于4月1日起执行。
菏泽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张进涛介绍道,第一阶梯水量规定每户每年125方,每月每户10.4方。由于今年已过去3个月,今年的第一阶梯总水量即为10.4乘以9即94方,用户后9个月的用水量,94方及以内的执行第一阶梯水价,超过94方后的水量,就要相应执行第二档、第三档价格。
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主要内容
一是关于阶梯水量。阶梯水量设置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以上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每户按4口人计算,每户每年125方及以下,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以上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每户每年125方以上206方(含)以下,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用户,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解决。第一级水量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2.6方水量,第二级水量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3方水量,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加价标准不变。
二是关于阶梯价格。根据国家规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经核算,第一阶梯基本水价为1.70元/方,第二阶梯基本水价为2.55元/方,第三阶梯基本水价为5.10元/方。各阶梯到户综合价格由各阶梯基本水价加污水处理费0.90元/方、水资源费0.40元/方构成,即第一阶梯价格3.00 元/方,第二阶梯价格3.85元/方,第三阶梯价格6.40元/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等),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0.15元/方确定,综合水价为3.15元/方。
三是关于基本水价。在阶梯价格方案中,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是1.7元/方,现行水价2.3元/方中包含的基本水价是1.4元,污水处理费0.9元,相比基本水价提高了0.3元/方。提高的这部分差价过去是由政府补贴给供水企业,实行阶梯价格后,政府不再补贴供水企业,改为政府补贴困难群众。
四是关于综合水价中的水资源费。实施阶梯价格前,居民生活用水没有征收水资源费,在这次阶梯水价改革中新增了水资源费一项,征收标准为0.40元/方,是综合水价提高的主要组成部分。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价格发[2014]156号)要求:各市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平均标准,即: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0.40元∕方。按照上述要求,在这次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改革时,确定我市地表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0.40元∕方,随综合水价一并收取。
五是关于计价周期。考虑季节性用水差异,以年度作为计量周期。实行阶梯水价后,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级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六是关于对困难群体的补助措施。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后,市财政不再对供水企业给予价格补贴。为确保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此而降低,对菏泽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城市低保户每月补贴10元,由民政部门随低保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