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拼了双十一”:牡丹区的伙计想开个药店,是去菏泽办还是牡丹区办
2014-12-23 08:23:00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
食药监局:菏泽市局自2014年9月1日起,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5项行政审批事项交由各县区局办理。单体药店及连锁零售门店的核发可以去牡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网友“拼了双十一”发帖:“牡丹区的伙计想开个药店,是去菏泽办还是牡丹区办?”
对此,菏泽食药监局回应称,菏泽市局自2014年9月1日起,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5项行政审批事项交由各县区局办理。单体药店及连锁零售门店的核发可以去牡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
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
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
0530-5122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成芳
本文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