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菏泽社会

神药”原是“神忽悠”巨野一药店发布虚假广告被查

2013-11-22 15:42:00 作者:邢孟  来源:齐鲁晚报
巨野一药店为了推销药品,不惜夸大药品疗效,忽悠消费者购买。近日,巨野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巨野县城区查获了这一擅自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店。

      本报巨野11月21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张允盛) 巨野一药店为了推销药品,不惜夸大药品疗效,忽悠消费者购买。近日,巨野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巨野县城区查获了这一擅自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店。

     

      “治一个好一个”、“救命只需三副药”,如此神奇的药品疗效让饱受病痛折磨的消费者不能不心动,但不少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其药品并没有广告商宣称的那么神奇,自己被商家忽悠了。近日,巨野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巨野县城区查获这一擅自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店。

     

      经工作人员查实:该药店自今年2月份起,在未经广告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在各类媒体擅自发布某药品广告。为了刺激、吸引更多的患者关注和购买此药,商家不顾《广告法》的明文规定,故意夸大产品功效,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利用患者现身说法宣传其药品的治疗作用,以此达到吸引消费者眼球,推销药品的目的,严重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工商部门依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除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药品广告外,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广告法》第十四条明文规定:不得在药品广告中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处方药品广告,夸大药品适用范围和疗效;以及不得在广告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在看到或听到药品广告宣传时,还要冷静一下,多个心眼,要先看看这产品是不是“国药准字”号的,有没有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否则,一不小心可能被误导用药,延误病情。

     

        原标题:“神药”原来是“神忽悠”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张银萍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