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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不动产登记启动:已办土地证房改房 无需缴出让金
2016-01-01 08:49:00 来源:舜网 作者:张晓莉

  不动产登记启动“激活”了2008年相关历史政策,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后,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今后交易为何要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对此,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房屋是否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要看系统中的土地属性信息,此前已经办理土地证的房改房,无需再缴出让金。

  疑问1:为什么要缴?解答:“房地合一”,补缴转为出让土地

  2008年出台《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上市交易的城镇住房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由受让方按房屋交易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划拨土地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如果转化为出让地,必须经有审批权的机关批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普通出让土地上的房产交易由于已经在开发环节缴纳过出让金。虽然济南在2008年就有了相关的政策,但以前办土地证没有强制要求,现在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没有土地信息无法完成登记。

  “之前买房改房时,已经办理了土地证,再交易时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市民黄先生提出疑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房屋是否要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参考依据是系统中查询到的土地属性信息,如果系统显示为出让,则无需缴纳。已经办理了土地证的房改房,应已转换成出让土地,无需再缴出让金。

  据房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济南市自1996年起分四批进行房改,涉及单位千余家。

  疑问2:何时何地缴?解答:在缴税后过户前,地税窗口办理

  “今天办过户还好,过了今天恐怕就要缴1%的土地出让金了。”2015年12月31日上午9点,经七纬二房产大厦交易现场一中介人士在跟他的客户谈论着。

  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后,交易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时,土地出让金的缴纳节点嵌入到原有的交易流程中,即网签、缴税、完税后到网签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相应计算标准核定出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额度,市民拿着核定的单子到指定银行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再到房产大厅相应受理窗口申请过户,最后等待审核发证。

  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在完税后、过户前缴纳。

  2015年12月31日上午,房产大厅受理窗口还没有执行最新政策,不过地税部门年底税款结算,停止了缴税业务,元旦假期后预计要按照新流程办理,届时交易划拨土地上房改房的市民将缴纳1%的土地出让金。

  疑问3:到底谁来缴?解答:政策规定买方缴,实际可能共同“消化”

  “1%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到底应该是买方缴还是卖方缴?”“受让人”定义在市场上产生争论。对此,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受让人指的是买方”。

  “这对买方来说不合理。”正计划购房的市民李先生表示,卖方在房改环节已经享受了福利,土地出让金不应让买方承担。

  “政策规定费用由哪一方缴并不重要,交易时买卖双方都是理性的。”经七路一房产公司店长表示,这由交易双方谈判、协商,因为出让金而放弃交易的可能性比较小,双方共同“消化”的可能较大。

  此外,一位长期从事房产中介的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客观机制存在的一些漏洞,实际交易百万元的房产,可能出让金并不一定是1万元,因为成交价格按房屋交易时缴纳的契税倒推计算确定,即房屋成交价格等于所缴契税除以契税税率,可能要低于预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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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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