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3月11日讯(见习记者 安超群)菏泽市民贺某在京东公司购买了两件商品,却发现该商品宣传存在欺诈行为。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已判决京东公司返还货款,并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贺某的损失。
2015年6月,贺某在京东公司网站上通过促销宣传广告发现了两件京东公司的自营商品。一件为百花牌蜂胶软胶囊,当时,产品介绍其具有免疫调节、降糖降脂功效;另一件是百花牌蜂胶液,该产品介绍称该产品可以抑菌消炎、调节免疫。
于是,贺某通过京东商城手机客户端购买了百花牌蜂胶液94盒,百花牌蜂胶软胶囊39瓶,共支付19925.60元。
然而,后来贺某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信息得知,京东自营的百花牌蜂胶软胶囊能降糖、蜂胶液有抗菌消炎功效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
贺某向京东要求退货,退还货款19925.60元,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京东赔偿货款三倍即59776.80元的损失。京东拒绝了贺某的要求,并修改了网店的产品宣传。协商不成后,2015年12月贺某将京东公司告上法庭。
牡丹区法院认为,该商品宣传的“降糖血脂”、“抗菌消炎”并不属于商品的功效,此种商品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京东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今年3月8日,牡丹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京东公司返还货款,并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贺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