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城管局开具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赵先生反映,即将开业的饰品店门头被城管砸了。
齐鲁网单县8月1日讯(记者 王娜娜)7月30日,齐鲁社区一篇题为“单县城管野蛮执法何时了”的帖子,引起网友围观热议。7月29日下午,单县一家门店收到城管局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31日8点前必须自行拆除,然而, 30日一早,门店遭单县城管人员“砸”了。
齐鲁拍客“爱上奈河桥”在帖子中描述称,“7月29号下午三点半城管局给下达了拆除通知,要求31号早晨八点之前自行改造(算是给了一天的时间)。原因是因为门头超宽了一些。既然违规了就应该整改。今天一早联系广告公司去处理,结果早晨八点半到门市门头的发光字体就被砸了。去执法局理论,给的答复是自己日期写错了。”
齐鲁网记者联系到了这家门店店主赵先生,他介绍说,门店位于单县南关街石马北100米,整条街上有四五十家店面,目前有五六家正准备开业了,赵先生的门店就在其中。“店面装修的时候,市城管局没有给我们说标准,所以现在每家店的门头标准都不一样,可能是因为不符合要求,给我们下了拆除通知书吧。”赵先生告诉记者,附近准备开业的门店都收到了单县城管局的拆除通知书。
赵先生提供给记者《限期拆除通知书》上明确写道,“你擅自设立户外广告,违反了国务院《城市市容和城市管理》有关的规定,限你(单位)在2014年7月31日8时前拆除并清理完毕,否则,予以强行拆除,后果自负。”通知书落款方为“单县城市管理局,2014年7月29日”。令赵先生不解的是,通知单上写的是31日前自行拆除,可30日一早,城管局人员就到门头把广告牌“砸”了。
“他们的通知书上,既没有告诉我们如何整改,也没说明具体的门头标准,30日早上八点半左右,直接过来把门头牌子给砸了,附近的群众拉都拉不住。”赵先生告诉记者,“门头现在这个样子,肯定不是拆除啊,明显就是砸的,这构成恶意行为了。”
随后,赵先生赶到城管局讨要说法,“他们说是记错日子了,记成是30号8点前拆除完成,所以来拆早了。城管方面想和我们协商赔偿。”赵先生没有同意城管局的赔偿意见。
31日,记者联系单县城管局负责广告的纪队长,他表示,“询问下情况,再回复。”直到今天下午,纪队长始终没有联系记者。当记者尝试再次电话联系时,对方无人接听。
单县赵先生反映说,8月1日下午,城管局人员再次联系他,提出给予赔偿,但赵先生没有同意。记者将继续跟踪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