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大众网菏泽9月3日讯(记者 武霈)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了解到,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抓住重要节点坚决纠正“四风 ”》监督专区“曝光台”栏目中“晒”出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菏泽两例。
其中,菏泽市牡丹区第五小学校长李凤真违规发放福利,牡丹区教育局党委给予李凤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发放的福利收回并上缴财政,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菏泽市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高老家工商所所长张新华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6月2日上午,张新华驾驶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车办私事,单县纪委给予张新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