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9月3日讯(记者 武霈)近日,东明一农户近百亩莲藕受损,后经质监部门检测,为使用不合格化肥所致。东明县工商局遂对化肥经销商段某作出没收不合格化肥3.4吨,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并罚款9000元的处罚。
八九月份正值莲藕生长的最佳季节,可承包藕塘的东明县陆圈镇李庄村农户李某却因化肥近百亩莲藕受损。
据李某介绍,他承包了近500亩藕塘,为确保丰收,购买了2吨标有俄罗斯“艾格瑞”牌硫酸钾、“俄罗斯产”等字样的化肥。可凡施过该化肥的藕塘内莲藕非但长势不旺,还出现了干叶情况。李某怀疑化肥质量有问题,便找经销商段某反映并要求赔偿损失。经过几次交涉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经质监部门检测,标注氧化钾含量≧52.0%的该品牌化肥,检验结果仅为23.7%,为不合格化肥。
8月27日,东明县工商局对段某作出没收不合格化肥3.4吨,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罚款9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