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朱建政解读《条例》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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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企业主在培训班上拍照或者录视频
大众网菏泽9月26日讯(记者 张鹏)8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菏泽企业主更好地理解《条例》,今天上午,菏泽市工商局组织了全市部分企业主,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朱建政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
8项改革陆续推行,谁的企业谁做主
会上,朱建政介绍了今年3月以来,菏泽积极推行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据介绍,今年,菏泽工商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培育市场主体、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包括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全程电子化登记和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8个方面的内容。
朱建政介绍,改革后,将形成一种新的格局,“对政府而言应该是‘宽进严管’,对企业来说泽形成了一中更宽松的氛围,谁的企业谁做主。”
《条例》下月起实施 不履行将纳入经营异常目录
朱建政重点介绍了国务院8月23日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行政府部门依法公示企业信息制度和企业依法办理即时信息公示制度,《条例》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条例》规定,履行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对象为在菏泽市工商局登记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企业年度报告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与今年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报送2013年度报告。企业即时信息在今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实行即时信息公示制度。
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年报报送和即时信息的公示,网址为http://www.sdxy.gov.cn/。企业不履行信息公示制度将被纳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