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山东省菏泽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市教育局将建立县域内教师、校长任期交流制度,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
按照制度规定,校长每届任期五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男55岁、女50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六年要进行异校交流。
“这种制度可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菏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菏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校长轮岗制度可以消除惰性,不思进取就要下课,有利于激发各个学校校长的潜能。”教育专家表示,在其他市区已经有不少学校实现了校长轮换,这些尝试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李凤仪 曾繁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