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16日讯 山东省环保厅15号通报了2月份3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菏泽郓城县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厂区北侧雨水总排口封堵,擅自用软管将雨水井存水偷排至厂区南侧沟,郓城县政府已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环保部门依法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并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责任人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菏泽郓城县赵王河下游河道有3家养鸭场,规模在5万只左右,对赵王河水质造成一定影响;郭屯镇林集村西有一处废塑料颗粒加工厂,污水可直排入赵王河,郓城县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已经拆除取缔。
菏泽巨野润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实施升级改造,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城市管网,部分溢流至厂区东侧沟,对此,巨野县环保局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并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责任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