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区县 > 定陶

116名困难职工讨薪13年 定陶法援助其讨回17万

2014-04-18 15:30:00 作者:袁慧  来源:齐鲁晚报
追索劳动报酬十几年未果,在定陶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近日,定陶县116名困难职工被拖欠的174829元工资及利息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本报定陶4月17日讯(记者 袁慧 通讯员 李苗苗) 追索劳动报酬十几年未果,在定陶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近日,定陶县116名困难职工被拖欠的174829元工资及利息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2001年,原定陶县棉纺厂破产,该厂破产组和购买该厂的银鹿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确认破产时拖欠的部分工人工资由购买人银鹿公司承担。然而,银鹿公司收购破产企业后仅偿还了其中一部分,剩余大部分均没有偿还,对此,116名职工代表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但是一直未能有效解决。


      2012年5月,定陶县政府协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定陶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了山东陶城律师事务所韩胜利、孔祥民两位律师为职工们提供法律援助。经两次开庭审理,2013年定陶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山东银鹿纺织有限公司偿还116名职工的工资款,共计174829元及利息。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又提起上诉,刘某等职工代表无奈之下又来到定陶县法援中心寻求帮助。二审中,经援助律师韩胜利、孔祥民据理力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经定陶县政府协调,所有被拖欠的职工工资已经全部到位,职工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数额领取了工资款。

     

        原链接: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40418/ArticelP05003FM.htm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张银萍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