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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农妇非法种植罂粟获刑

2014-03-18 09:21:00 作者:广伟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葛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

      大众网菏泽3月18日讯(通讯员 广伟)近日,巨野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葛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葛某供述,2012年10月,其公公从集上买回一包油菜籽,交由葛某种在自家院子里的空闲地上。菜籽长出来后,葛某看着不像是油菜。一天赶集,发现集上卖的一种绿色植物和自家种的植物相似,经过询问,得知是“大烟桃”(罂粟)。葛某回家后,并未将这些大烟桃铲除,而是继续种植。2013年4月,民警巡逻时发现葛某园子里种植有罂粟,经清点共计1144株。民警将罂粟全部铲除,葛某也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明知是罂粟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所种植罂粟已被铲除,对被告人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葛某最终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代价!

      罂粟,俗称“大烟桃”,是一种毒品原植物,法律禁止种植。当事人明知是罂粟仍予以种植,株数较少的,一经发现要及时铲除,数量较大的,则会构成犯罪并受刑事处罚。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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