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2月7日讯(通讯员 魏衍军 王有方 杨林)2月6日,巨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将追回的210万元被骗的贷款交给了该县某金融部门负责人手中,看着失而复得的巨款激动的说:“感谢你们不拒严寒,不怕辛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为我们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谢谢!”
2014年10月17日,巨野县某金融部门到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3年8月7日巨野广汇化工有限公司从某金融单位贷款300万元, 2014年8月5日已过还款日,该公司董事长郝某某失联,贷款无法追回。接报后,巨野县公安局十分重视,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经查,巨野广汇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郝某某出具伪造的产权证明把相邻公司的资产当作自已公司的资产作为抵押,于2013年8月7日从某金融部门骗取贷款300万元。2014年12月24日,专案组民警经大量工作,在滕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滕州市郝某某队抓获。
2015年2月1日,该案件被起诉至巨野县人民检察院,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赃款正在加紧追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