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单彦彦 王海红 报道
本报济南10月17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我省确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将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65元,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这是我省第2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后将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10元。
据统计,目前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1284万人,每月提高5元基础养老金,全省年需补助资金7.7亿元。其中,2013年需新增支出1.9亿元。为确保将这项惠民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省财政已提前拨付提标补助资金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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