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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少审庭“判后讲法” 无一人重新犯罪

2014-02-26 17:49:00 作者:马俊骥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菏泽中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坚持“判后讲法”,让少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提高守法意识。近两年来,该庭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未出现过冤假错案,所宣判的89名未成年人犯罪管教期满后,无一人重新犯罪。

      大众网济南2月26日讯(记者 马俊骥 通讯员 王群 于莉)大众网记者从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菏泽中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坚持“判后讲法”,让少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提高守法意识。近两年来,该庭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未出现过冤假错案,所宣判的89名未成年人犯罪管教期满后,无一人重新犯罪。

      未成年人李某某原本是菏泽市郓城县某高中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父母因赌博离异,加之生活费匮乏,致使其多次偷窃。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本着“严判胜不过帮教”、“治病还需救人”的理念,在二审时判处李某某缓刑,并出面做学校的工作,奔走于两位家长间,让他返校读书。如今,已重新回到学校的李某某生活学习情况良好。

      据了解,菏泽中院少审庭针对未成年人正处在成长阶段,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对每一起未成年人违法案件,都认真走访调查,寻找其生活轨迹,分析犯罪心理、动机及主客观原因,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坚持“判后讲法”,让少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提高守法意识。该庭还认真选择典型案例, 巡回到中小学校以案讲法, 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仅今年, 该庭法官就先后到菏泽实验中学、牡丹区实验小学等作专题普法讲座20余场。通过法制宣传教育, 菏泽未成年人违法案件有了明显下降。

      近两年来,菏泽中院少审庭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例冤假错案,所宣判的89名未成年人犯罪管教期满后,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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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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