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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社局确定10项改革 社保养老就业等重点突破

2014-02-27 10:43:00 作者:韩伟杰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召开的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今年人社工作10项改革,涵盖社保、养老、就业等多个方面。

      □记 者 韩伟杰 
       通讯员 毛可超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召开的济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今年人社工作10项改革,涵盖社保、养老、就业等多个方面。
      这10项改革为: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行门诊统筹,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加快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根据企业吸纳就业情况制定补贴政策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适应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公开考录和招聘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与监督,稳步推进技工院校改革,搭建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等。
      其中,济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于2月20日启动,3月底前,由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整合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根据规定,新农合与城居保整合期间,各自相关的报销政策保持不变,各县(市)区在移交期间严格按原规定结算支付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未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其他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由原统筹地区政府负责解决,不得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之间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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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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