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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超市楼上住宿 济南一“三合一”旅馆被查封

2014-03-06 18:20:00 作者:张建  来源:大众网
3月2日凌晨3时04分,青岛市泰州一路17号居民楼一楼的一家五金店发生火灾,居住在店内的一家四口,三人死亡一人烧伤。为了避免类似惨剧再次发生,济南市槐荫区消防大队在近日对全区三合一场所开展集中整治。5日下午,槐荫消防大队联合段北派出所,依法对一家“三合一”旅馆进行了查封。

      大众网济南3月6日讯(记者 张建) 3月2日凌晨3时04分,青岛市泰州一路17号居民楼一楼的一家五金店发生火灾,居住在店内的一家四口,三人死亡一人烧伤。为了避免类似惨剧再次发生,济南市槐荫区消防大队在近日对全区三合一场所开展集中整治。5日下午,槐荫消防大队联合段北派出所,依法对一家“三合一”旅馆进行了查封。

      5日15时许,记者跟随消防人员来到段兴东路的芙蓉超市,这家超市位于沿街房的一楼,二楼和三楼则是春兴旅馆。在这个约有四十平米的超市内,各种各样的小商品占据了绝大部分的面积,在超市最后方,一条狭窄的楼梯通往楼上的小旅馆。

      看到消防人员来检查,超市的老板赶紧上楼,“我们又不在这做饭,没有火源,怎么可能着火。”该老板说道,这家旅馆也是她开的,当初办过开旅馆的手续,但没有办消防的手续,由于平时只用电不用火,所以她并不认为这里存在安全隐患。

      “这个地方楼下是超市,楼上是旅馆,存储经营和住宿在一起,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据槐荫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张伟介绍,小旅馆在二楼有两个房间,三楼有三个房间,能够同时容纳10余人居住,由于客人进出旅馆必须经过一楼的超市,所以一旦超市发生火灾,很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

      在旅馆三楼,消防人员对走廊的一处应急灯进行了检查,“一旦有火灾发生,断电后应急灯应立即点亮,并可以持续照明30分钟,方便人员疏散,可是这处应急灯在断电后不能正常工作。”张伟说。针对这种情况,槐荫区消防大队联合段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对该旅馆进行临时查封。

      据了解,下一步槐荫区消防大队将加检查力度,对辖区背街小巷和死角地方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排除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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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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