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目前临沂市出租车绝大多数都是个体经营,只是挂靠在某家出租车公司名下,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2014年2月末,临沂要求全市出租车须安装GPS等动态监管设施。在临沂市有两家广告公司,可提供免费的GPS等一系列设备安装。每年能否提供给出租车1380元的维护费,成了出租车司机选择广告公司的标准。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14家出租车公司却禁止安装东润公司的车顶灯。许多出租车司机认为,出租车车主并没有权力在未经自己授权允许的情况下,单方面做主和哪家广告公司合作。而“不允许出租车自由挂靠”的限制,更让挂靠在这14家出租车公司的车主们愤愤不平。
□ 本报记者 鲍青
近期开始实施的出租车顶灯安装行动,如一石入池,令本不平静的临沂市出租车市场再生波澜。
看似简单的出租车顶灯安装,被多位出租车司机解释为,昭示“出租车是否能自由挂靠”的终极问题。这次风波,也被业内人士喻为“不是结束。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但可能是开始的结束。”
3月10日,记者来到临沂市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引线:一份迟来两年多的文件
风波缘起于临沂市城市客运出租办公室(以下简称“出租办”)下发的一纸文件。一家出租车公司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关键文件——2011年7月25日,由临沂市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经信委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此项工作(监控设施安装——记者注)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2012年1月1日起,凡未按规定安装监控装置或未直接接入相应监管平台的……出租车一律暂停资格审验,禁止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但该文件直到2014年2月27日才由出租办下发,整整被人为延误了两年多时间。
文件延误的后果很严重,代价也很高昂。富士达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说,原来全临沂市的出租车,两年多“一直是在非法营运”。“怪不得曾发生过出租车在外地被查扣罚款的事情”。
在这份文件中,记者并未看到有强制安装某家公司GPS设备的要求,只笼统以“符合《道路交通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为标准。3月11日下午,记者致电运管办综合科王姓科长。王姓科长表示,只要车顶灯符合相应规格,就可以自主安装。“强制安装某个品牌的车顶灯,是企业自己的行为”。而对于企业究竟有没有权力强制要求,王姓科长并未正面回答。
运管办允许自由选择安装,而到了出租车公司那里,则变成了“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强制性要求。
现状:出租车顶灯广告谁拍板?
今年2月末,临沂21家出租车公司接到运管办下发的文件通知,要求全市出租车须安装GPS等动态监管设施。
文件下发后,临沂市有两家名为首席和东润的广告公司,提供免费的GPS等一系列设备安装,而相应的回报则是车顶灯广告权的获得。
据记者调查,在接到文件通知后,14家公司选择与临沂首席广告公司合作,即出卖车顶灯广告权,以换取免费安装GPS等设备。东方出租车的闫师傅,两星期前将车开到公司门口,接受了设备安装。
但剩余7家公司,却选择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路线:允许司机自主选择车顶灯品牌。在利益机制激励下,绝大多数出租车司机和东润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公司”)签了安装合同。因为其除了给免费安装设备外,东润公司每年还以现金形式,向出租车主提供1380元的设备维护费。
“有没有1380元的维护费”,成了两家公司服务印象的分水岭。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租车司机趋利避害,自然而然会首选东润公司。但就在大多数司机跃跃欲试之际,14家出租车公司却禁止安装东润公司的车顶灯,“只准安装首席车顶灯”。
自此,车顶灯安装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鏖战”。虽然出租车司机表面服从,私下里却议论颇多。“临沂出租车如今多数都是个人的车,私人花钱买的,出租车公司就是个空壳,凭什么替我们作决定?”富士达公司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向记者抱怨。
据了解,目前临沂出租车绝大多数都是个体经营,只是挂靠在某家出租车公司名下,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在一份《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服务合同》中,双方明文约定:“安装维护计价器、防护网等出租标志标识的费用,均由乙方(出租车司机)承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拒绝甲方(出租车公司)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收费”。
许多出租车司机据此认为,出租车公司并没有权力在未经自己授权允许的情况下,单方面做主和哪家广告公司合作。
交锋:扑朔迷离现状后的利益博弈
那究竟是何原因,令14家出租车公司对首席趋之若鹜?
记者以出租车司机亲属的身份,致电航旅、沂蒙、富士达三家出租车公司。航旅公司表示,公司并未强制要求安装哪家车顶车,只是公司选择首席。而出租车选择其它广告公司,以后不在一个平台上管理,有什么集体活动无法通知到司机。至于补贴有无,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称其为“领导决策”。
沂蒙出租车公司则表示,公司统一安装首席车顶灯,肯定也有补贴,只是“东润直接发,我们等广告收益后再发。肯定不会少,也不会比它低。”
富士达公司则直接告诉记者,首席车顶灯没有补贴,但服务质量一定高于东润。且东润是与几家出租车公司合伙,想垄断出租车顶灯市场。而据记者了解,东润公司也的确就在一家出租车公司的院落里办公。
三家公司表态各不相同,被一些出租车司机解读为“口径还未取得一致”。
为了解事情来龙去脉,记者于3月12日上午致电负责此次车顶灯招标的临沂财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卢志军。当听说记者咨询“车顶灯招标”一事时,卢志军便以“不负责、不清楚”为由挂断了电话。记者调查了解,财信招标公司的业务代理范围为“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但出租车公司参与招标,也并未取得出租车车主的授权。
失语主角:不许自由挂靠,权益谁来保护?
作为出租车的“所有者”,出租车司机们对这种“强制”行为愤愤不平。据他们反映,“听说首席也有维护费,但都被出租车公司截留了,落不到司机手中。”“而且安了车顶灯,用电量增大,还增加汽车行驶阻力,肯定影响汽车寿命。光这点就该给我们些补贴。”
想一想1380元可以抵上半年多的管理费,多数出租车司机便平静不下来。“我们风里来雨里去,用健康在挣钱。可我们太弱势了,到处受欺负。”沂蒙出租车公司的一位司机说。而有的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公司比喻为“橡胶坝”,称其将上游的福利全部堵住,难以惠及下游司机群体。
如今,在临沂出现了三种出租车车顶灯。一种是还未安装LED屏幕的旧顶灯;一种是前面无载客状态提示的首席车顶灯;再一种是前部有载客状态提示的东润车顶灯,后方LED屏幕还在滚动播出字幕,反对强制安装车顶灯的行为。
一些“胆大”的司机说,出租车司机在车顶灯安装上没有自主选择权,反映的是临沂市出租车市场不允许自由挂靠的老大难症结。“不允许出租车自由挂靠,就保护了那些服务低劣的出租车公司,侵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在市场经济发展多年后的今天,这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律师说法】 出租车公司不能越俎代庖
济南荣寰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卫国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为物权所有者的临沂市出租车司机,理应享有自身财物产生的收益权。而出租车公司作为“服务”性质的公司,对出租车辆并无所有权,他们不能越俎代庖;在未得到出租车车主委托的情况下,出租车公司无权决定与哪家广告公司合作。
(□鲍青 整理)
【新闻链接】 四川内江隆县: 我的出租车我做主
今年年初,四川内江隆县也发生过车顶灯安装引发争议的类似事件。当地政府等各方经过商议,选择了一家广告公司对出租车进行车顶灯安装,而司机们却自行选择了另外一家广告公司。双方僵持不下,对立严重。后经当地法院进行调解,确定地方政府机构无权干涉出租车司机的自主选择权。闻听此案例,临沂的出租车司机们精神为之一振,连称这是个好兆头。
(□鲍青 整理)
【记者点评】 蛮横无理的 “不能自由挂靠” □ 鲍青
选择哪家公司的车顶灯?表面上是能否享有1380元维护费之争,但实质上引发的是对出租车“能否自由挂靠”政策的争论,牵动的是出租车司机们的神经。正是这种出租车“不能自由挂靠”近似蛮横无理的规定,阻碍了市场“优胜劣汰”规律的正常运转,让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当下,显得更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