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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 快处快赔有保障

2014-04-01 10:10:00 作者:  来源:济南日报
根据《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4月1日起,对济南市一定范围和时间段内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处理。

      根据《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4月1日起,对济南市一定范围和时间段内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处理。

      “只要事故双方能快处快撤,交警必要时可以上门服务。”4月1日起,《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今天下午,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警部门将给快处快撤当事人提供一切法律保障,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得到赔偿,让赔偿不再成为令当事双方纠结的事。

      保险公司不快赔怎么办?

      对失信保险单位进行曝光

      王宗岩表示,为保障规定顺利实施,交警部门将对认真履行赔付责任的保险单位进行车辆挂牌和年审时的保险推荐,对不配合或是配合不好的保险单位,会同保监会一道对其进行曝光,并录入诚信记录,在车辆挂牌和年审时拒绝推荐。

      快处遇到问题有啥保障?

      必要时交警可上门服务

      对于按照规定及时撤离后遇到问题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按照承诺,提供保障,可以在理赔大厅、事故中队为群众提供方便。如果事故双方不便来交警队,必要时交警可以上门提供服务。对在事故中拒不履行快处办法的驾驶人,在处罚的同时,也将录入诚信档案。

      没有拍照工具怎么办?

      可以用文字记录事故情况

      据介绍,如果当事人没有携带拍照工具,可以用文字记录事故情况,双方签字认可也行。对一些没有履行规定快处快撤的,群众可以拨打122电话举报,交警接到举报后将迅速赶到现场,依法严肃处理。

      原标题:机动车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 快处快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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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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