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山东省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3.6亿元,省级拿出补助资金4亿元,将改造农村危房5.8万户,户均补贴1.3万元。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县级建设部门将按照住建部基本建设要求逐户验收。
我省要求,农村危房以分散改造为主,近期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危房改造的补贴对象要选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民,要求坚决杜绝“不该改的改了、该改的却未改”的现象发生,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道程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实行全程监督、阳光操作。
我省2012年首次纳入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2012年-2013年,我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5万户,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0.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7.02亿元,完成投资47亿元。其中修缮加固3.1万户,重建11.4万户,改造后户均面积56平方米,共帮助6921户五保户,51098户低保户,86981户其他贫困户有效解决了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五保户低保户占改造总数的40%。在2012、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检查中,我省取得全国第五、第六名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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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翟晨晨